一、岗位职责:
1、代表移民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合同职责、义务与权利;负责与委托方和县乡人民政府以及移民安置实施单位等进行工作联系。
2、组建移民监理机构,确定人员分工,协调监理机构内部工作。
3、指导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负责本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调整监理人员。
4、主持编制移民监理实施细则,制定移民监理机构规章制度。
5、负责移民监理机构日常工作。
6、查对移民实施单位报送的移民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资金等报表,参与移民征地变更处理。
7、参与移民征地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处理。
8、参与委托方召开的移民工作会议,定期主持召开移民综合监理会,总结和部署移民监理工作。
9、参与移民检查验收工作。
10、组织编写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组织整理监理档案资料。
11、签发合同项目保修期终止证书和移交证书。
二、任职资格:
1、大专及以上学历,水利水电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保专业优先;(如有移民监理工作经验此条件不受限)
2、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
3、有相关工作经验,能够独立承担监理部全部工作;
4、团队意识感强,应变能力、沟通能力强;
5、熟练掌握Word、Excel、WPS、CAD等办公软件;(如有移民监理工作经验此条件不受限)
6、能适应长期驻外工作。